本扬州华泰石化物流有限公司扬州港仪征港区公共液体化工码头二期及配套仓储项目委托运营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扬州华泰石化物流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江苏省扬州市仪征市
2、项目概况:扬州华泰石化物流有限公司码头位于扬州新材料产业园扬州港仪征港区,长江镇扬河段仪征水道左岸,建设有2个5万吨级液体化工品泊位,码头岸线长516米,宽20米,引桥长114米,宽10米,该工程于2012年6月开工建设,2014年10月完成交工验收,2019年7月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并投入运行,主要经营油品、液体化工品等,设计年通过能力为385万吨,年吞吐量290万吨。已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等有关证书。储存转运货物包括汽油、柴油、乙酸乙烯、乙二醇、蛋氨酸(AT88)等25个品种。扬州华泰石化物流有限公司因自身无专业运营团队,目前采取委托第三方单位运营模式管理扬州港仪征港区公共液体化工码头二期及配套仓储项目,委托运营合同即将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委托运营单位。
3、招标范围:招标人委托中标人运营扬州港仪征港区公共液体化工码头二期及配套罐区项目,中标人须安排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华泰石化总经理兼法人,委派副总经理等高层管理人员,负责建立健全生产经营等相关管理体系,并组建经营管理团队全权负责码头二期及配套罐区的生产经营,提出并编制相关技改方案及各项预算等,负责现场各种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安全、环保、消防、应急等),对接海关、海事、边检、港口、交通、应急、生态环境等部门,在实现经营效益的同时,确保安全环保零事故。
4、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5、服务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月1日,共计三年(以实际签订合同约定时间为准)。若在三年周期内未发生安全环保事故,且完成了三年总保底营业额目标,在不低于原合同约定条件下,经招标人同意后可续签三年。
6、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2、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含油品和液体化工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3、财务要求:/
4、业绩要求:/
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评标委员会查询为准)。
6、其他要求:/。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05日至2025年12月10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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