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对佛山市区域的光缆、电缆、管道(槽道)、杆路进行维修、迁改、整治、割接、抢修以及光宽32端口以下的资源需求进行设计服务。
(1)建设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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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含税) (人民币 万元) |
设计预估服务费(含税) (人民币 元) |
设计预估服务费(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 元) |
建设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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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6年佛山分公司管线维修设计服务框架采购招标 |
/ |
5818658.00 |
5489300.00 |
佛山市 |
备注:
1)最终规模及详细设计工作内容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公司最终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2)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3)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2.2 设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按单项工程计算,具体单项工程自订单下达之日,在要求时间内完成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同时提交合同所规定的相关文档,提供保修期24个月。
2.3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5818658.00元人民币(含税),5489300.00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 资质证书要求
(A)投标人须具有以下有效的设计资质证书之一:
①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②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B)投标人须具有以下有效的勘察资质证书之一:
①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工程勘察综合甲级);
②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3.1.4财务要求:无
3.1.5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近3年(2022年1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的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业绩指管线类的相关设计经验,至少提供一份同类合同。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投标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1.6项目团队要求:
(1)设计总负责人:至少配备1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设计总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至少配备5名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设计负责人。
(3)设计人员:另外根据工程要求还须配备不少于10人的设计人员。
(4)现场设计支撑人员:投标人须拟派现场设计支撑人员(配备的人员不得跨区复用):禅城区配备4人;南海区配备7人;顺德区配备7人;三水区配备3人;高明区配备3人。另外还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中标后现场设计支撑人员需在采购人指定工作地点提供现场服务支撑工作”。
(5)须在团队成员组成表中列明各个团队成员的信息(包含设计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设计人员、现场设计支撑人员,现场设计支撑人员可包含设计人员,其他所有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并提供以上所有人员的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5年5月1日以后缴纳的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
备注:如法人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或投标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或其法人。
3.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1月1日起)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1月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5)在近三年内(自2022年11月1日起)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7)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9)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投标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投标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2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1)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3.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5日17时30分至2025年12月1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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