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宝应经济开发区泰山路北侧绿化提升工程(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4.84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66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本采购文件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注:项目负责人是建造师的,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如果职称证书没有明示园林绿化专业的,须同时提供相关园林绿化专业学历证书;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是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4、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12-16 14:3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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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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