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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津区川发展轨道交通智能装备产业园产业核心区项目(二期)检验检测服务(第三方检测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05 收藏项目
一、招标项目名称:新津区川发展轨道交通智能装备产业园产业核心区项目(二期)检验检测服务(第三方检测服务)(第二次)。

二、招标项目简介:占地面积120亩,总建筑面积约8.5万平方米,包括2栋钢结构厂房、5栋多层厂房及总平工程等。

三、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格要求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为分公司,需提供总公司相应授权说明);

2.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一年内(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1年的单位)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未出现重大违法经营行为,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未被列入工商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财务状况基本要求:近一年内(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财务状况无亏损或净资产大于0,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内部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承诺;

10.业绩要求:近一年内(2024年09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或成立至今至少具备一项已完成或正在实施或新承接的的类似业绩(此处“成立至今”系针对于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类似项目是指:房屋建筑工程检验检测服务(第三方检测服务),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针对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不能具有倾向性和排他性):

(1)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类别应必须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建筑节能与智能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类、钢结构工程检测类、建筑地基基础质量检测类;或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建筑节能、地基基础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或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综合资质证书。

(2)具有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3)四川省省外企业须具备《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  年 12 月 06 日9:00至 2025  年 12  月 10  日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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