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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大楼维修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12-05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JSZR-C2025-0135 项目名称: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大楼维修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8.********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95元 采购需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大楼维修改造,包含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办公场所、A113室改造、储藏室、屋面防水维修改造等,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即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即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即提供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的扫描件各1份;或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或提供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即提供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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