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连云港市国家基本气象站业务平面和业务运行环境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4.19538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94.19538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连云港市国家基本气象站业务平面和业务运行环境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发出的书面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2]45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装入响应文件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有效的),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员工,提供2025年7月-12月中至少一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4)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供应商无不良行为、无借牌挂靠行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无行贿行为等承诺文件(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5)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见格式“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核查承诺书”),供应商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采购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若响应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核查资质指磋商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其他资格要求:(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2)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05日 至 2025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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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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