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普零信贷逾期欠款催收项目(D采购包:律师事务所)。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在各二级分行所在地采购合计不多于35家律师事务所,其中济南不多于4家,临沂不多于3家,其他14家二级分行所在地不多于2家,采购的供应商为在各二级分行所在地市注册的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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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地 区 |
采购数量(不多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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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济南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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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淄博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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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枣庄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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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东营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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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烟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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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潍坊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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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济宁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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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泰安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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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威海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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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日照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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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莱芜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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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滨州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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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德州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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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临沂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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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聊城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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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菏泽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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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5 |
(2)本次采购价格有效期1年。中标人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签订采购合同,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不承诺采购数量和采购总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3)本项目初始预算金额1241.5万元。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登记的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的取得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副本、最新年检证明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应在拟投标二级分行所在地市注册,且仅能投标注册地业务(莱芜视为地市)。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
4.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具有有效的社会保险登记证或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或服务起始日期为准)以来,与银行类金融机构合作的一个合同案例。
备注:提供一个案例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合同须体现合同首页、签署或生效日期、委托期限、服务内容、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及对应的一张发票及税务系统验真截图。
2.具备投标地区逾期贷款上门催收的服务能力(提供承诺书)。
3.呼叫电话应有完备的录音设备,相关录音文件应做好保存备份。(提供承诺书)
(三)其他要求
1.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提供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截屏证明材料,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以来)。
2.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服务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
3.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服务活动、责令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提供承诺书)。
4. 投标人征信报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为建行山东省分行提供服务的团队人员征信报告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或当前逾期记录(提供承诺书)。
5.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承诺书)。
6.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提供承诺书)。
7.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建设银行供应商暂停合作、禁用、退出等处理期内。
8.投标人在数据安全管理方面未发生过重大违法违规情形,未发生过迟报、瞒报数据安全事件和案件,未产生过重大数据安全风险、事件、案件等(提供承诺书)。
9.投标人不存在下列情形(提供承诺书):
(1)违反法律法规、律师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
(2)近三年受到有权机关或律师协会处罚、制裁、惩戒、处分;
(3)因执业过错被司法机关判令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4)出现内部纠纷、客户投诉等严重负面信息;
(5)以不正当手段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
(6)根据国家或建设银行规定应当回避;
(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服务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8)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服务经营;
(9)存在其他不良执业信息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10.投标人在同类服务中或与建行合作期间发生纠纷造成风险事件,或存在网络负面信息、声誉风险、信息安全隐患、违法违规催收行为等情况, 或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招标。(提供承诺书)。
11.具有与建设银行长期合作的意愿。投标人承诺下列全部内容的,可以认定具有与建设银行长期合作的意愿(提供承诺书):
(1)为建设银行提供法律服务时将诚实守信、尽职尽责;
(2)不办理与建设银行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
(3)就涉及建设银行的法律问题公开发表评论时,依法客观、公正审慎,尊重建设银行的合法利益和声誉;
(4)愿意通过专题研讨、案例分析、授课培训、咨询解答、普法宣传等方式与建设银行共享研究成果。
12.投标人需建立专门负责建行山东省分行委外催收的服务团队,团队催收人员不得有P2P平台和非行业头部网络小贷催收从业经历、发生过重大投诉、违规催收等问题(提供承诺书)。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分包、转包。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领取时间为2025年12月6日09时00分至2025年12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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