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负责为第二采油厂机关食堂提供食材、加工制作、食堂卫生、用工等服务以及各大队食堂的用工管理服务。服务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计划投资金额为1192.5(含税)万元。
2.2招标范围:甲方所属第二采油厂机关食堂提供食材、加工制作、食堂卫生、用工等服务以及厂员工公寓、第1~9作业区、保卫大队、数字化运维中心、生产维修大队、及生产保障大队食堂用工管理服务。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4项目实施地点:第二采油厂所属厂机关食堂、员工公寓、第1~9作业区、保卫大队、数字化运维中心、生产维修大队、及生产保障大队所属食堂。
2.5计划投资:人民币1192.5万元(含税)
2.6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3.3.2被列入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的,将被否决投标,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被列入“三商"黑名单的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3.4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提供信用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3.5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6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不得存在法律法规或规定的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在服务要求、提供的材料及证件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发现提供的材料及证件弄虚作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7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12月05日19:00:00至2025年12月12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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