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南通半导体光电产业园二期工程 已由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通高新管备[2025]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鑫佳元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高新区双福路西侧、锦绣路北侧。
2.1.2建设规模:建设用地面积约149亩,总建筑面积约 11万平方米。
本次招标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范围内容:2#、4#、6#、7#、10#、11#、12#、13#、14#及事故水池的全部施工图及清单内容,所有室外配套工程全部施工图及清单内容(其中安防系统仅包含管网);
二标段范围内容:1#、3#、5#、8#、9#的全部施工图及清单内容。
注:投标单位可同时参加两个标段的投标,限中一个标段,定标按标段顺序(一标段→二标段)确定中标人,如已中一标段的则不参与二标段的定标。
2.1.3最高限价:
一标段:人民币 14260 万元;
二标段:人民币 10940 万元。
2.1.4工期要求:一标段 500 日历天,二标段330日历天(完成单体施工任务),
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报告时间为准。
2.1.5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需持有安全考核合格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的规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未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类违法行为受到司法、行政、监察处罚或认定的;
(2)企业近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企业近3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 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后同)未处于不合格状态。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 12 月 5 日至2025年 12 月 29 日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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