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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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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通许县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设备及环卫车辆更新项目(一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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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汴通财 | |||||||||||
| 2、项目名称:通许县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设备及环卫车辆更新项目(一期)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23,00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230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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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资金来源:专项资金+地方财政。 5.2采购内容:纯电动路面养护车(4台)、纯电动扫路机(7台)、纯电动四季洗扫车(11台)、18吨纯电动抑尘车(1台)、25吨纯电动抑尘车(1台)、纯电动高压清洗车(2台)、垃圾分类亭(50座),两分类果皮箱(200个),含供货安装及质保期内服务。 5.3供货安装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全部完成。 5.4质保期:纯电动路面养护车、纯电动扫路机、纯电动四季洗扫车、18吨纯电动抑尘车、25吨纯电动抑尘车、纯电动高压清洗车,以上质保期整车1年,电机、动力电池及电控系统8年;垃圾分类亭,两分类果皮箱,以上质保期整体一年。(如果国家、行业或制造商规定有明确期限的,以规定期限长者为准)。 5.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6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 5.7标包划分:不分标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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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同项目质保期限。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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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近期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原件扫描件。)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拟,自行承诺并加盖公章);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缴纳证明,若符合免征条件等其他情况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提供原件扫描件。)。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自拟,自行承诺并加盖公章); 3.6信誉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an.gov.cn)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或者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版截图并加盖公章,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报名至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供应商存在信用问题,采购人均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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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 1.时间:2025年12月08日 至 2025年12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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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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