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2026年员工福利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2026年员工福利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为员工福利商品的提供、发放和售后等内容。投标人应具备线下货品实物配送及线上商城服务,招标人可自主选择方式下发采购订单。
2.3服务期限:一年(合同到期后根据双方合作情况可延期)。
2.4质量要求:提供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合格商品,并提供优质服务。
2.5采购预算:16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2投标人须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具有营业办公场所为投标人自有的提供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为租赁的则提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投标人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
3.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或取得其母公司或属同一集团公司的主网站ICP所有人的使用授权。
3.4投标人须具备电商平台服务能力。
3.5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
3.6投标人须具备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由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财务状况良好。(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4年成立至2025年1月1日不足1年或2025年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可。)
3.7投标人社会保险缴纳满1年及以上的员工人数不低于5人,投标人拟派出的授权代表须是投标人正式员工,且具有近三个月(2025年8月至10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0拒绝列入信用中国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2投标人须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的。
3.13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投标人未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纪检监察黑名单”、“行业黑名单”及我行“供应商黑灰名单”。
3.14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招标人员工如存在亲属关系,应承诺不影响本次招标的公正性。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3日至2025年12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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