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CG-GCB
1.招标条件
防城港渔澫港区2025年度港池清淤工程项目业主为北部湾港防城港码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北部湾港防城港码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防城港渔澫港区2025年度港池清淤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根据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广州海事测绘中心2024年12月对防城港渔澫港区开展水深测量工作出具的测量成果,我公司已统计渔澫港区1号泊位、2号泊位、过渡段泊位、3-8号泊位、中级码头4号和5号泊位、16-22号泊位、513-516号泊位未达到设计标高的港池水域,为保障船舶靠离泊安全,确保生产作业的稳定高效进行,现拟开展上述泊位的港池清淤施工,清淤工程量约为77.37万m³(已包含超挖工程量)。
2.2项目地点:广西防城港渔澫港区。
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为1个标段。
2.3计划工期:24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4招标范围:防城港渔澫港区2025年度港池清淤工程施工,具体以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类人员”A类证书)。
3.2财务要求:
(1)财务状况良好,经营状况应保持正常状态,无破产或被兼并情况。
(2)以经审计的2022年至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为准。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3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1项签约合同价不少于1000万元类似沿海工程的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指:航道或者港池清淤、疏浚)。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质量证明文件(由发包人出具的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竣工验收证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质量鉴定证书)复印件,如未提供,则业绩不予认可。
3.4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要求:
(1)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上标明的专业为港口与航道工程或港口与(及)海岸工程或港口海岸及近岸工程或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或港口工程或港航工程等港口与航道工程类专业】,持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注册单位名称为投标单位);
(2)持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或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类人员”B类证书,企业名称为投标单位);
(3)2020年1月1日以来作为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至少完成过1项签约合同价不少于1000万元类似沿海工程的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指:航道或者港池清淤、疏浚)。
3.5其他人员要求:
(1)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上标明的专业为港口与航道工程或港口与(及)海岸工程或港口海岸及近岸工程或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或港口工程或港航工程等港口与航道工程类专业);持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或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类人员”B类证书,企业名称为投标单位);2020年1月1日以来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至少完成过1项签约合同价不少于1000万元类似沿海工程的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指:航道或者港池清淤、疏浚)。
(2)质量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从事工程质量管理工作3年或以上。
(3)计划统计负责人:1人;从事工程计划统计工作3年或以上。
(4)安全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交通主管部门或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类人员”C类证书,企业名称为投标单位);从事安全管理工作3年或以上。
(5)财务负责人:1人;从事工程财务工作3年或以上。
(6)测量负责人:1人;从事工程测量工作3年或以上;
(7)专职资料员:1人,具有初级或以上职称;具有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工作经验。
(8)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类人员”A类证书)。
注:1.上述人员须提供2025年7月份(含7月份)以来连续不少于3个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至少包含基本养老保险,此类人员的社保缴费单位须为投标人。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可提供社保中的“医疗保险”或“工伤保险”证明相关人员属于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的资料时间符合上述规定)。
2.以上人员专业工作年限有要求的应提供由投标单位出具的能体现其个人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6 设备要求:自有或租用的施工船舶能力必须满足工期要求,实际施工投入不能低于投标承诺。
3.7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交通运输部或住建部在全国范围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水运工程建设市场或建筑工程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或住建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广西水运工程建设市场或建筑工程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没有在“信用中国”网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标阶段通过上述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对于中标人,如在签约之前有上述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3)投标人因发生围标、串标、骗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在处罚期内的,受到行政管理部门处罚被列入黑名单的,不能中标。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
4.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评标。
4.2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12月05日起至2025年12月15日23:59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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