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2026年东江环保(广东区域)二次危废委外处置项目,招标人为深圳市宝安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东江环保各分子公司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6年东江环保(广东区域)二次危废委外处置项目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为2026年东江环保(广东区域)各分子公司二次危废委外处置。年度计划转出量预估49970吨,招标需求数量为预估量,单价包干(包括但不限于运费、报批费用、检测费、税费、仓储费等)。实际转出量根据招标人生产计划确定,可能减少或增加,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充分预估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合理报价。本项目商务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商务技术标准要求”。
2.3 项目预算:3087.75万元(含税)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9个标段,每个标段选定1家正选单位和1家备选单位。(注: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正选单位,第二中标候选人为备选单位。)为招标人提供二次危废委外处置服务。投标人可以对其中任意一个或所有标段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单一标段内的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允许兼投兼中。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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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 |
处置方式 |
废物名称 |
废物编码 |
主要对应的小编码 |
计划转出量(吨) |
限定最高单价 (元/吨) |
预估处置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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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标段一 |
填埋/协同处置 |
表面处理污泥/含铜污泥 |
HW17和HW22 |
336-055-17、336-058-17、336-062-17、336-063-17、336-064-17、336-068-17、336-069-17;和398-051-22、398-005-22 |
33000 |
550 |
181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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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标段二 |
利用/协同处置 |
废树脂/树脂粉 |
HW13 |
900-014-13、900-015-13、900-016-13、900-451-13 |
850 |
750 |
637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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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标段三 |
利用/协同处置 |
废电路板/边角料 |
HW49 |
900-041-49、900-039-49、900-045-49 |
170 |
750 |
127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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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标段四 |
利用/协同处置 |
废活性炭 |
HW49 |
900-039-49、900-041-49 |
850 |
750 |
637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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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标段五 |
焚烧/协同处置 |
有机溶剂废渣/废有机溶剂 |
HW06 |
900-407-06、900-404-06 |
4100 |
750 |
307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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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标段六 |
焚烧/协同处置 |
油泥/含油废渣/废乳化液 |
HW08和HW09 |
900-210-08、900-249-08、900-213-08;和900-006-09 |
3100 |
750 |
232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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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标段七 |
焚烧/协同处置 |
废弃包装物 |
HW49 |
900-041-49 |
800 |
750 |
6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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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标段八 |
焚烧/协同处置 |
废抹布/废棉芯、滤芯 |
HW49 |
900-041-49 |
1500 |
750 |
112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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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标段九 |
焚烧/协同处置 |
油漆、油墨渣/有机废渣 |
HW12 |
264-011-12、900-253-12、900-256-12、264-012-12 |
5600 |
750 |
4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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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49970 |
- |
30877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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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表格中的废物名称及小编码仅为部分列举,实际签定合同的废物名称及废物小编码应包括但不限于上表中列出的内容。中标人的实际处置范围以各转出方实际需求及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2.5 服务期及响应要求:服务期自签订之日起1年。甲乙双方确定收运时间后(电话或微信等方式确认),乙方于五个工作日内到达双方认可的指定装车作业区进行收运。因不可抗力无法按时服务的,乙方须提前1天书面告知甲方。
2.6 交货地点:广东片区所属各基地,具体服务地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商务技术标准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各标段)
3.1 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证明文件扫描件(若投标人为分公司,需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授权盖章证明文件)。
3.2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中“信息公示”栏中的行政管理信息截图、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等三个查询截图;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可在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复核,如与投标人递交信息不一致,以评标委员会最后评审结果为准。
3.3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中核准经营方式与危险废物处置方式相匹配(不含收集资质);(注:经营许可范围须包含对应标段的废物编码及小编码。)(提供有效许可证扫描件)。
3.4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排污许可证》(提供有效许可证扫描件)。
3.5 运输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危险货物运输(提供有效许可证扫描件)。
(2)若投标人不具有危险废物运输相关资质,可委托具有危险废物运输相关资质的单位承担运输工作,但须提供所委托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危险货物运输)和双方正在履行的运输合作意向文件或协议。
3.6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2年(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同类型(指危废委外处置服务经验)项目业绩2个或以上。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内容、盖章页等)及每份合同至少提供一份相对应的发票;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及该框架下的至少一张订单或甲乙双方确认的结算报告或发票。
3.7 财务状况: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和2024年度由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两年的,提供2024年度由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任意一份财务状况报表。
3.8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投标人未被列入东江环保不合格及黑名单供应商库的(以招标人查询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1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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