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成都双流国际机场口岸设施设备改造项目非民航专业工程施工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府函[2025]135号文、川发改基础[2025]58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和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成都双流国际机场提质改造工程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四川省发改委(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府函[2025]135号文、川发改基础[2025]58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成都双流国际机场。
2.2建设规模:本工程招标范围包括以下项目的相关工程施工:
2.2.1海关生产系统设施设备改造工程:海关卫检拦截系统、行李风险拦截系统
、海关旅客查验系统、海关旅检风险防控平台、海关专用网络系统、海关网络安全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会议系统、信息发布系统、指挥中心大屏系统、机房工程及UPS系统、门禁系统、综合布线桥架系统;
2.2.2边检生产系统设施设备改造工程:出入境查验系统、边检专用网络系统、边检网络安全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信息发布系统、指挥中心大屏系统、证件研究室设备、机房工程及UPS系统、门禁系统、综合布线桥架系统、电话系统、PDT警用数字对讲系统;
2.2.3出入境改造工程:证件签注系统、出入境专用网络系统、音视频电视电话会议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信息发布系统、电话系统;
2.2.4建筑流程改造工程:土建装饰改造、综合安装改造。
2.3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月5日,计划完工日期:2026年3月31日,计划施工总工期:85日历天;
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下发的开工令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施工内容。
2.5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时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若为联合体,则资质证书扫描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3.1.2业绩要求☑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个合同金额6000万元及以上已完工的公共建筑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总承包工程是指竣工验收报告,专业承包工程是指专业工程竣工报告或专业工程验收表或发包人<总承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等材料)。提供的业绩为总承包工程的,还须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或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两平台”)业绩信息网页截图,截图内容需确保截图页面内容完整清晰,且体现网站名称、查询网址等关键要素,至少包括“工程基本信息”中的“详细信息”(数据等级应为C级及以上),专业承包工程业绩无需提供“两平台”业绩信息网页截图。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时间为准)。公共建筑是指:航站楼、综合交通中心、高铁站房、地铁站、大型会展、文化、商业中心、长途客运站、酒店等。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机电工程全国一级注册(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或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06日开始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26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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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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