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金属监督专项检验项目
(请登录)受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邀请能够满足本项目投标资格要求的企业(以下简称“投标人”)就下述招标项目参加投标。|
包号 |
项目名称(标段/包)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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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金属监督专项检验项目 |
具体详见“第八章 工作任务书(技术规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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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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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4、5、6号机组均为320MW亚临界燃煤机组,其锅炉为哈尔滨锅炉厂制造的亚临界中间一次再热控制循环汽包炉,型号为HG-1025/18.2-YM6,最大连续蒸发量1025t/h,过热蒸汽出口温度540℃、出口压力18.2MPa,再热蒸汽出口温度540℃、出口压力3.62MPa。汽轮机为哈尔滨汽轮机厂生产的亚临界中间再热、两缸两排汽、凝汽式汽轮机,型号为N300-16.7/537/537。4、5、6、7号机组分别于1997年11月、2002年10月、2003年7月、2025年8月投产;7号机组为燃机电厂机组,其余热锅炉为东方凌日锅炉有限公司生产的MHDB-SGT5/8000H-Q1型三压、再热、无补燃、卧式余热锅炉,汽轮机为西门子能源公司生产的SST5-5000型三压、再热、双缸、侧向排汽、凝汽式汽轮机,燃机采用西门子能源公司生产的SGT5-8000H燃气轮机,发电机为西门子能源公司生产的SGEN5-3000W型水氢氢式发电机。
招标范围(内容):
A505、C413、C607、C702的金属监督专项检验工作。具体详情见技术规范书。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450万元(含税)。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投标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
5.2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综合检验机构甲类)资质或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检验机构)B1及以上(核准项目包括GD2及以上);(证明文件:提供投标单位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资质必须同一公司持有)
5.3 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有效业绩”,“有效业绩”须同时满足以下①-③的所有要求:
①单机300MW或以上燃煤机组金属监督或锅炉法定检验有效业绩,或具有300MW或以上燃煤机组支吊架检查及调整的业绩;
②每项合同总额在30万元及以上;
③业绩合同签订时间在2015年1月1日到投标截止日(含);
(证明文件: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证明文件中须清晰体现业绩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等上述评审内容。)
5.4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文件,以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当日的“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5.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分包转包。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按招标文件“第五章 格式1-9 廉政承诺函”的内容及格式进行承诺。
招标文件的获取
8.1 获取时间: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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