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液化天然气储运调峰工程项目和江苏国信如东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工程项目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已由项目核准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江苏国信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江苏省液化天然气储运调峰工程项目(一期工程)和江苏国信如东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工程(二期工程)(以下统称“本工程”)位于南通市如东县洋口港西太阳沙人工岛,共规划建设4座20万立方米LNG储罐和配套工艺设备,以及配套辅助及公用工程设施。工程正处于建设期,预计2025年底机械完工,2026年中具备首船接卸条件,建成后,接收站总罐容为80万方,接卸能力为600万吨/年,槽车装车能力为80万吨/年,最大气化外输能力为6000万立方米/天。
2.招标范围:
一期工程核准投资52亿元,二期工程核准投资25亿元,核准总投资77亿元。本工程采用E+P+C发包模式,由招标人分别与服务、施工、物资采购类供应商签订合同,本工程项目合同约300份,管理费类合同另计。
中标人需编制并出具完整的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和相应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三、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一个标段。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四、投标人需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2、投标人必须自2020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工程造价在20亿元及以上的能源(或化工)主体工程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项目业绩;
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交2025年5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不少于6个月的社保证明)且自2020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必须具有至少1项在工程造价在20亿元及以上的能源(或化工)主体工程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业绩;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
5、投标人在2022年12月1日(含)以来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未发生过审计质量事故;
6、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同一会计师事务所的总所及所有分所,只能有一家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8、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12月5日17时至2025年12月10日24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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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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