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冀东油田2026-2028年度陆地钻前工程已由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计划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北省唐山市冀东油田勘探开发区域(不包含西部探区)。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为石油天然气钻井服务的新(扩)建平台、钻前清障、钻机设备基础、软地基处理、井场铺垫及辅助配套的道路、桥涵,完井后场地恢复等。招标人确定前四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入围中标候选人不足四家时,全部确定为中标人。
2.3服务期限:
(1)本项目服务期限总计为三年,采用逐年签订合同的方式执行;
(2)每年合同的服务履约期限为:自当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该年12月31日;
(3)若承包商未通过当年度考核、相关资质审核未达标,或双方就合同条款变更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则后续年度合同不再续签。
2.4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5估算金额:1400万元/年(不含税)。
2.6招标范围:冀东油田勘探开发区域(不包括西部探区)内的为钻井服务的新(扩)建平台、钻前清障、钻机设备基础、软地基处理、井场铺垫及辅助配套的道路、桥涵、完井后场地恢复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2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最多中标1个标段。
3.3合格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3.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合格有效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3.3.2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②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3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完成结算的钻前工程项目业绩。包括项目的数量、规模、质量、运行情况等内容,提供相应的合同及对应的增值税发票的复印件(业绩金额的认定以提供的合同金额和对应的增值税发票金额为准。当合同金额与发票累计金额不一致时,以两者中的较低者作为该业绩的认定金额)。招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有权进行现场核实,投标人须配合,否则视为虚假投标,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失信惩戒。
3.3.4人员要求:拟委派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必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附承诺书);拟委派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或机电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以上人员均须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本项目将对中标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关证书实行押证管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5日18:00:00至2025年12月10日23:59:59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5年12月27日08: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加密后上传。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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