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采购人名称: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3. 采购人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
4. 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 采购及相关要求:
(1)采购范围:仪表、电气、加药装置,主要包含液位计、pH计、余氯计等仪表;次氯酸钠等加药装置;PLC电控柜及配套西门子显示屏等电气设备;配套及其他施工安装、调试、编程等服务。
(2)交货期:所有货物安装及调试验收于 2026年1月5日 前交付,另如业主有要求,按业主要求分批次供货。
(3)交货地点:中化连云港石化仓储有限公司厂区指定地点。
(4)质保期:货物安装及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起12个月,或者到货之日起18个月,以先到为准
(5)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详见-第四章技术需求书。
6. 付款方式:
6.1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后15天内,并提供等额收款发票后,买方向卖方以电汇方式支付合同总价的30%的预付款。
6.2 设备供货安装及性能调试验收合格后15天内,并提供剩余全部70%收款发票后,买方向卖方以电汇方式支付合同总价的60%。
6.3合同总价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满后30天内一次付清。
7.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基本资格要求: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有效期内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供应商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缺一不可)或供应商开户银行在响应截止日前3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若供应商因成立时间原因无法提供规定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c) 近三年(2022年12月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3项与本项目类似的电气仪表/污水处理设备供货及安装的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如封面、签字盖章页、合同内容页、有明确合同签订时间页)复印件;
d) 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www.chinatax.gov.cn、www.ccgp.gov.cn),提供截图或承诺;
e)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供应商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3)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4) 法定代表⼈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不得同时报价;母公司和其全资子公司和/或控股不得同时报价。
(5)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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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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