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 2、项目名称:新乡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实验室设备一批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468,********元 最高限价:********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豫政采(2)******** 新乡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实验室设备一批项目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采购内容:体外受精(IVF)超净工作台1台、体外辅助生殖用显微操作仪1台、透明带打孔半导体激光系统1台、体视显微镜1台、生物显微镜1台、空气消毒净化机1台、实验室监控系统及实验室防差错系统1台、医用冰箱2台、离心机2台、超净工作台2台;********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交货地点:新乡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 质保期:3年;********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验收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采购人验收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质保期满。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文件;********投标产品依法纳入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时,须满足:①投标产品制造商在中国境内时,制造商参与投标时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②代理商参与投标时,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第三类医疗器械);③响应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④响应产品或其生产(或经营)纳入备案管理时,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案证明材料,《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中的产品可不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采购**将通过“****网****网站、“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保存查询结果。查询内容为在“****网****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以上记录的供应商为合格供应商。本项目信用记录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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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songya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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