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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项目部龙口基地三期项目挖泥船泥驳租赁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05 收藏项目

公告截止时间:2025-12-10 14:40:00

第一章招标公告

中海石油(龙口)基地物流有限公司龙口基地三期项目(第二阶段)陆域回填及堆场工程挖泥船泥驳租赁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海石油(龙口)基地物流有限公司龙口基地三期项目(第二阶段)陆域回填及堆场工程挖泥船泥驳租赁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18m³抓斗式挖泥船1艘;1200m³开体驳2艘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地点位于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拟新建34451㎡堆场,在二期码头西侧新建152.4延米护岸,填海形成13700㎡(约折20.6亩)陆域面积。根据陆域回填、新建堆场、室外给排水管线、室外消防管线、室外供电线路、室外网络通信设备及布线配套设备设施、室外构筑物(管、沟、井)等主要施工内容。本次租赁18m³抓斗式挖泥船1艘;1200m³开体驳2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租赁资质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具有机械租赁资质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4)体系认证要求:无

(5)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招采网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4每个投标人仅能参与一个包件的投标。

3.5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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