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截止时间:2025-12-12 15:00:00
广州港南沙港区国际通用码头工程疏浚吹填及地基处理I区工程施工海洋倾废技术服务(二)
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
广州港南沙港区国际通用码头工程疏浚吹填及地基处理I区工程施工海洋倾废技术服务(二)招标人为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到位。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广州港南沙港区国际通用码头工程疏浚吹填及地基处理I区工程施工海洋倾废技术服务(二)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龙穴街道南沙三期下游,广州港南沙作业区(龙穴岛)南部顺岸码头,龙穴岛岛体的偏东南端,北侧(上游)紧接已建的广州港南沙港区三期工程,南侧(下游)为本项目的 II 区工程,西侧为规划建设的海港大道及在建南沙三期铁路的南分区车场。
2.2 建设规模
水域设计范围为海轮泊位港池北侧水域及驳船泊位内港池,以本工程的停泊水域、 港池、连接水域与本工程码头、三期码头工程、广州港出海航道水域的连接处以及南侧 II 区工程为界,分为海轮码头停泊水域和回旋水域、驳船码头回旋水域和停泊水域等。 本工程疏浚范围总面积约 87.5万m2(包含水域面积 85.6万m2,以及海轮码头前沿线后方20m 疏浚范围1.9万m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本工程疏浚范围总面积约87.5万m2,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总面积约68.53万m2,同时建设陆域形成所需的临时围堰。
本工程的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水域疏浚工程、陆域形成工程(含成陆所需临时围堰)、地基处理工程。
2.3 招标内容
办理海洋倾废许可证的广州港南沙港区国际通用码头工程疏浚吹填及地基处理I区工程施工200万m³疏浚物,进行取样、检测、评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服务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且具有相关营业范围的营业执照。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4)技术能力要求: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具备实施本技术服务项目的技术服务能力。
(5)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招采网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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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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