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4-06-04A-2025-D-F-E******** 项目名称###市第二妇幼保健院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701,********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市第二妇幼保健院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701,********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口腔设备及器械 牙科手机全自动清洗注油消毒干燥一体机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180,******** - 1-2 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700,******** - 1-3 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纯水机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54,******** - 1-4 口腔设备及器械 口腔综合治疗机(儿童)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72,******** - 1-5 口腔设备及器械 口腔综合治疗机(成人)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72,******** - 1-6 临床检验设备 全自动血型分析仪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150,******** - 1-7 离心机 医用离心机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22,******** - 1-8 离心机 高速冷冻离心机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21,******** - 1-9 其他医疗设备 3D动态整骨机器人(多体位康复床)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400,******** - 1-10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辐射保暖台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29,********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测试、培训等工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公司****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①2024年度经符合要求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或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或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加盖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市第二妇幼保健院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市第二妇幼保健院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网”(http://********/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及“****网站(https://********)“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网(https://********)“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中国执****网”(http://********/shixin/)、“****网站(http://********)及中****网(https://********/)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4)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且与所投项目相适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经营许可(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①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②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5)如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则必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产品准入证明文件复印件: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投标人须确保其提供的产品准入证明文件合法有效;若《医疗器械注册证》过期,须提****网站可查的延期公告或相关受理证明;若涉及注册证变更,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审核通过的变更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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