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瓮安县政府专职队购置两辆小型消防车采购二次项目招标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首页 > 招标信息 > 瓮安县政府专职队购置两辆小型消防车采购二次项目招标公告
瓮安县政府专职队购置两辆小型消防车采购二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05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瓮安县政府专职队购置两辆小型消防车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P5

预算金额(元):70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700000.00元

采购需求:采购两辆小型水罐消防车

标项一:

标项名称:瓮安县政府专职队购置两辆小型消防车采购项目(二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两辆小型水罐消防车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后60天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为扶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的发展,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①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投标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响应文件格式”中《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②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投标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③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以“响应文件格式”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准)。注:三项声明函提供其中一项即可享受小微企业价格优惠政策。投标供应商按照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申请人资格要求: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⑥供应商信用信息: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05日00时00分至 2025年12月10日 23时59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来源:项目来源
会员登录

商务vip 6800/年 更多优惠

客服电话:010-88938205

  • 发布公告:发布专线--135 2255 3979
  • 找回密码:找回专线--135 2255 6159
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13011091135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方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