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盘江(普定)发电有限公司2026年部分脱硫石灰石采购(项目名称),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盘江(普定)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盘江(普定)发电有限公司2026年部分脱硫石灰石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盘江(普定)发电有限公司2026年部分脱硫石灰石采购
2.2 项目概况:盘江(普定)发电有限公司,位于贵州省安顺市普定县黄桶街道太平社区四大队旁,正在建设盘江普定2×66万千瓦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2025年1月21日两台机全部进入运营期。设置脱硫石灰石堆场。
2.3 招标范围:
盘江(普定)发电有限公司脱硫石灰石采购。名称:石灰石(白石);根据可研机组利用小时数等数据预测,预计年需要数量:20万吨,具体数量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不保证足额兑现;
石灰石技术规格:CaCO3≥90%;MgO≤2%;5mm≤粒径≤20mm;酸不溶物≦3.57%;含水率<1%。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 交货地点:贵州省安顺市普定县黄桶街道太平社区四大队旁,招标人指定的石灰石堆场或其他指定位置。
2.5 供货期: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根据招标人生产需要通知交货,投标人接到通知后1天内完成该批次交货。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验收标准和招标人有关质量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注生产厂家提供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开矿许可证;代理商提供营业执照,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开矿许可证)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4不得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或协议书、或购销合同),所提供的证明须注明有效期。一个生产厂家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15日,每日9:00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获取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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