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株洲铁路综合物流基地建设项目子项—新建商品车、集装箱配套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株洲铁路综合物流基地建设项目子项-新建商品车、集装箱配套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株发改审〔2025〕42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长株潭口岸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株洲铁路综合物流基地建设项目政府专项债,以及长株潭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专项补助资金等相关专项资金中分年度统筹安排(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湖南长株潭口岸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海关监管铁路作业场所信息化项目(标段名称)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株洲铁路综合物流基地建设项目子项—新建商品车、集装箱配套建设项目海关监管铁路作业场所信息化项目;
2.2 供货地点:(请登录)
2.3项目基本情况:株洲铁路综合物流基地海关监管铁路作业场所信息化项目主要内容为监管区内海关智能卡口系统、视频监控及周界红外系统、综合布线系统、海关网络及无线覆盖、机房工程、门禁系统、会议系统、查验及检验检疫设备、信息化定制软件等采购及安装,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4 采购预算:525.14万元
2.5 ☑交货期:90日历天;
□工期: ;
2.6 招标货物☑交货地点:(请登录)
□建设地点: ;
2.7 标包划分:☑标段: 1个标段 ;
□包 (如分标包,需细化标包划分情况);
2.8 其他:
2.8.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交钥匙模式,包括但不限于《供货要求》所列明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调试、试运行、人员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8.2质保期:项目整体质量保证期为本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 无特定资质条件
□ 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资质要求)
3.3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入围业绩要求:
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类似业绩:□投标人类似业绩 □投标货物类似供货业绩
近 / 年完成过一个 / (货物规格、参数、数量、质地、结构、单项合同额等特征或指标,招标人根据采购货物情况填写)的供货业绩。(根据《导则》业绩指标信息项规定,规模比例不超过招标项目采购标的规模比例的50%,四舍五入取整。)
注:类似业绩由投标人在交易中心主体库中填报,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标通知书 (招标工程提供)、合同、设备进场验收证书以及本项目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的复印件进行评审。类似业绩时间以合同中采购人签字日期为准。
3.5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设备集成和招标人选择经销商的项目除外)。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采购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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