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2026年泉州市生态环境统计技术服务项目
三、项目内容、服务要求: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磋商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3、本项目允许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磋商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合同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接受非中小企业参与磋商。供应商须按本磋商文件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注:①上述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②依据相关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③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⑤本合同包为服务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5、本次采购项目合同包1预算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五、磋商文件公告期限:2025年 12 月 5 日起至2025 年 12 月 12 日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songya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