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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宜城发电公司基于自动清车机器人技术的翻车机空车余煤清扫技术的研究与应用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05 收藏项目

襄阳宜城发电公司基于自动清车机器人技术的翻车机空车余煤清扫技术的研究与应用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251100131030)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襄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襄阳宜城发电公司基于自动清车机器人技术的翻车机空车余煤清扫技术的研究与应用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有资金,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湖北能源集团襄阳宜城发电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湖北能源襄阳(宜城)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位于湖北省襄阳市宜城市境内。本期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并留有扩建条件。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购范围为提供一套抽吸式自动清车机器人设备,其具体项目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一套车厢智能清扫机器人;

2)一套余煤转运系统;

3)机器人配套的供电系统,包括盘柜、固定电缆、移动电缆等;

4)机器人配套的控制系统,包括操作台、服务器、工控机、显示器等;

5)机器人配套的软件系统,包括机器人智能控制系统、翻车机与机器人信号交互系统等;

6)负责后期工程项目成果论证及评审。根据本项目研究方向及技术难点在国内CN期刊发表论文2篇;申请发明专利2项。

对没有包括在以上供货范围内的设备及部件,若对安全运行是有必要的,投标方应提出建议并列出型号。

具体要求详见《襄阳宜城发电公司基于自动清车机器人技术的翻车机空车余煤清扫技术的研究与应用技术规范书》。

2.3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验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余煤清扫类机器人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工作内容等关键信息);

(3)财务要求:2023年、2024年财务无连续亏损(须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2024年财务报表,若成立不满2年,须提供证明其成立时间的材料,并按实际运营年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_无_。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6日9时整至2025年12月12日17时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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