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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店下暗井三级渔港工程-一期-交工验收前质量检测采购项目五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04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福鼎市店下暗井三级渔港工程(一期)交工验收前质量检测采购项目(五次)

预算金额:60960.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0960.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

采购标的

数量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谈判保证金(元)

1

福鼎市店下暗井三级渔港工程(一期)交工验收前质量检测采购项目(五次)

1

60960

其他未列明行业

0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谈判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进口产品:不适用采购包1。节能产品:不适用采购包1。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采购包1。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采购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无需提供证明材料。(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谈判小组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谈判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文件有矛盾,以此为准。其他需要落实的政策详见谈判文件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明细

描述

资格承诺函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同时具有有效的:①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水运工程结构(地基)甲级检测机构资质;②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须提供以上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完整提供的视为无效响应。

(2)本项目拟投入的检测人员须具有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水运结构与地基)证书,供应商须提供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05日至2025年12月0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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