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计划备案号:********.项目编号:HBXI-********ZC-********.项目名称###县村镇环卫###市场化服务(包2:白沙镇、花西乡、季店乡、王店镇、卫店镇、花园镇(镇区及澴西工业园区)6个乡镇(区))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预算金额:9312.********万元6.最高限价:4093.********万元7.采购需求:本项目分两个包包1:涵盖邹岗镇、陡山乡、丰山镇、观音湖管委会、小河镇、小悟乡、周巷镇、花园镇(仅农村区域),共8个乡镇(区),每年预算金额为********.86元,包1三年预算金额为********.58元;包2:涵盖白沙镇、花西乡、季店乡、王店镇、卫店镇、花园镇(镇区及澴西工业园区),共6个乡镇(区),每年预算金额为********.31元,包2三年预算金额为********.93元。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8.合同履行期限:项目每年总预算资金为********.17元/年,一招三年,三年合计********.51元。服务期间合同签署采用“1+2”模式,本项目在执行过程中,招标人对中标人的服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可续签一年,最长服务期为3年。9.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5.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若满足条件的投标人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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