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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整治工作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05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HWZX-G2025-0873项目名称:扬州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整治工作预算金额:380.********万元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38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标)采购需求:根据生态环境部《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有关要求,扬州化学工业园区需要开展地下水污染整治方案编制、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构建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园区重点场所和重点企业排查,针对设施设备渗漏、防渗层破损、历史遗留固废等环境污染隐患,拉条挂账建立问题清单,并制定整治方案;开展园区地下水背景调查;开展园区地下水流场分布调查;建设地下****网络,并开展2025及2026年度监测。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月9日前完成园区地下水背景调查及2025年度监测、园区地下水流场分布调查,并完成园区地下水污染问题清单及整治方案编制工作;2025年1月9日前完成园区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建设方案。2026年底前完****网络建设和地下水环境数据库建设、2026年度地下水丰水、枯水期采样监测,并保障2026年度在线监测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稳定运营。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复印件)(开标前六个月内),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原件备查)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承接企业)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网站、“中****网”(********)查询,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情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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