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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联纺东路、秦皇大街、丛台东路、人民东路、东方广场等路段照明改造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联纺东路、秦皇大街、丛台东路、人民东路、东方广场等路段照明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邯经审批字【2025】1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执法协调联络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邯郸开发区城市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2684.26 万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的建安工程概算价 2460.54 万元,建设规模:联纺东路、秦皇大街、丛台东路、人民东路、东方广场等路段更换中华灯,景观灯改造提升。详见初步设计文件所含内容 。建设地点: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 。计划工期:6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周期15日历天,施工工期45日历天)。质量标准: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并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
2.2招标范围:完成本次招标工程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施工图设计等全部后续设计工作,施工图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设备采购及施工(含竣工试验、移交)内容,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满足项目使用功能,并达到合同约定及相关验收标准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2480.54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具备照明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 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业绩要求:自 2022 年 12 月 1 日以来承接过或完成过 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联合体投标的,项目业绩为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参与过的类似项目业绩均可)(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时间以完工证明材料时间为准,设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建业绩和设计业绩无需提供完工证明材料)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2 年 12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4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投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1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4)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1.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执业资格;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2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3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以上业绩可以是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3.1.6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 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7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 施工 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2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3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4 其他: 1.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3.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4.联合体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牵头人名义和CA制作并上传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2-05 08:30至2025-12-11 17:3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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