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君通华泰宾馆有限责任公司艺星宾馆分公司综合改造项目工程结算问题诉讼法律服务项目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广州君通华泰宾馆有限责任公司艺星宾馆分公司综合改造项目工程结算问题诉讼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编号:gkbz2025120400031)已具备采购条件,经广州君通华泰宾馆有限责任公司艺星宾馆分公司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 广州艺星宾馆综合改造项目工程结算问题诉讼法律服务项目 | 广州艺星宾馆综合改造项目工程结算问题诉讼法律服务项目 | 1 | 批 |
项目服务期为:案件终结。
服务地点位于:广州市。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专业技术能力以及在费用追偿诉讼等方面拥有丰富的项目法律工作经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履行合同能力,合法经营、有良好信誉;具有一定规模,良好信誉、资金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必须实质性响应比质比价文件(包括补充更正,如有)规定的条款;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格,我公司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查的权利,对应答人弄虚作假的行为,依据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办理。
其他:无。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非法人组织。
(2)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须提供经审计的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从2025-12-05 18:00:00起至2025-12-10 18:00:00止(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