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202
三、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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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服务内容 |
预算金额 |
服务地点 |
检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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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工程质量检测 |
在实施检测前提供质量抽查检测方案,双方确认后实施检测,检测完成后及时出具检测报告 |
40万元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
2026年符合检测条件的15个自然日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40万元;
3.最高限价:4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
4.本项目确定1家投标供应商中标。
5.投标供应商一般不得使用被禁止供应商(含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供应商)的产品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确需使用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确需配套使用”的情况说明,且选用产品的合计金额不得超过项目总金额的30%,否则投标无效。
6.要求供应商出具“未使用被禁止供应商或禁止范围内产品投标”的承诺书。若涉及使用被禁止供应商产品投标,应当提供“确需配套使用情况说明”,相关承诺和说明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省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
2.供应商具备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公路工程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资质须覆盖以下主要内容: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桥梁及地下、市政工程、道路工程,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4.检测单位与该项目工程各参建单位无利害关系。(本项目工程参加单位为: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中铁十四局、中铁二十三局、中铁华铁监理公司、北京颐和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5.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
(五)任何报价方在参与投标全过程及后续供应期间不得出现挂靠、转包、分包,一经发现取消相应资格。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2025年12月5日至12月11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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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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