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袁州区2025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监理项目已由上级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春市袁州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监理标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春市袁州区天台镇、南庙镇、芦村镇、金瑞镇、水江镇、寨下镇、彬江镇及柏木乡等。
2.2招标规模:本项目监理费用约72.85万元(其中11.42万元为甲方平行检测费,投标报价时平行检测费不下浮)。
2.3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标。
2.4标段划分:1个施工监理标。
2.5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居民身份证;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其他人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
(3)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5)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按《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质量检测员管理的通知》(办建管〔2017〕139号)规定,国务院取消部分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前取得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在实施统一管理新制度出台之前继续有效,新制度出台后,执行新制度;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
(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7)其他要求:(2)至(5)条投标人均需提供相关原件上传。
3.2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使用电子投标保函方式的,须为见索即付形式,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支付的保函财务费用等相关原始凭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8日止……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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