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本次招标服务名称、服务内容、包件划分、计量单位、数量、服务期限、服务地点等见服务需求明细表(见附件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3业绩要求:
3.3.1 投标方须提供近三年(2023年至今)不少于1个装卸业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3.3.2 履约情况:须提供至少1份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由发包单位出具的履约合格及以上的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
3.4.1 本次项目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的投标方参与查询结果截图)。
3.4.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的">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情况(投标方须提供本企业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查询结果截图)”。
3.4.3 报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报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
3.4.4 报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对“行贿”(个人)、“单位行贿”(单位)的查询结果截图)。
3.5.其他要求:
3.5.1 人员配置及设备要求:投标方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及设备不得少于招标方要求数量(具体要求详见下表)。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名单、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对应有效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印件;拟投入自备设备应符合铁路相关安全技术要求,特种设备须经注册、登记、检验检测合格并提供有效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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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包件:新田港站二期筒仓货物装卸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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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提供条件 |
详见“十二、服务质量及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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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配置及设备要求 |
人员配置要求:①配备不少于2名管理人员,其中安全专职管理人1人;②不少于8名装卸作业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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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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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 投标方须作书面承诺:服务质量须满足重庆铁路物流中心铁路货物装卸业务的要求,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3.5.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两个及以上投标方在同一项目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期:从2025年12月4日23时00分起至12月9日23时00分止。招标文件公开出售,每包售价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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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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