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中国—中亚荒漠化防治合作中心荒漠化防治培训示范基地和绿化提升及环境整治项目(绿化提升及环境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3213600.00
最高限价(如有): 3213600.00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 中国—中亚荒漠化防治合作中心荒漠化防治培训示范基地和绿化提升及环境整治项目(绿化提升及环境整治项目) | 土地绿化工程施工 | 土地绿化工程施工 | 1 | 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中国—中亚荒漠化防治合作中心荒漠化防治培训示范基地和绿化提升及环境整治项目(绿化提升及环境整治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3213600.00 |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3213600.00 | |||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180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时间合同签订时双方协商确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 (采)发〔2022 〕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 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5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承诺书; 3.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3.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9、投标供应商具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执业证书、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12-04 19:51:20 至 2025-12-11 23:59:59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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