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禹王园103车间二楼改造及室外试验场地新建
2、项目地点:湖北省黄冈市禹王园;
3、资金来源:自筹
4、工期要求:3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验收。
二、改造项目内容
1、禹王103车间二楼部分场地依据场地优化需求,由电梯出口至生产区约980m2区域铺设防尘地垫,并新建隔墙进行封闭,设置相应出口,安装相应照明灯具及监控设备。
2、新建室外电池试验场地,硬化底面,搭设钢结构顶棚,设置水泥挡火墙,安装监控设备。
具体改造内容见采购附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报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询价项目投标。
(2)、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3)、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证书均在计划竣工日期内未过期。
2、业绩要求
应具有行业内类似项目业绩,供应商近2年(2023年3月至2025年3月,以合同签订为准) 承接过2项类似项目业绩。
3、信誉要求
在“信用中国 ”网站未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近3年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被责令停工停产及未进入清算程序或破产程序。无因串标、围标、虚假投标等被处罚的记录。
4、本工程不得分包,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四 报价要求
1、报价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规定的工程范围,报价人的报价被认为其包含了采购文件约定的全部内容。施工单位按规范编制清单并报价。
该项目报价应控制在43万元内,超过此报价无效。
2、报价人的报价应充分考虑包括材料、人工、机械设备等的价格波动、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建设单位生产调试影响、现场的不确定性因素、工地周边社会环境协调、设计修改、建设单位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等原因而发生的零星返工等的所有风险,上述风险应且必须包含于报价中,合同授予后,不得借报价未考虑风险原因要求增加合同价款。
3、本工程施工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设备、材料的内外运输(包含施工现场二次搬运),必须遵守武汉市有关交通、环卫、安全、防噪声等行业管理法规的规定以及甲方的有关规定,按要求需办理的一切手续均由供应商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施工中因违反有关规定,引起政府职能部门等罚款和停工整改而发生的费用与损失将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五、询价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报价人,请于 2025 年 12 月4日22时 0 分至 2025 年12月9日22时0分 。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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