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义乌站站房屋面光伏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国铁新能源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和浙江铁道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国铁新能源发展(北京)有限公司负责资金筹集,浙江铁道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招标文件的发布、答疑、评审、中标通知等全过程管理。现就新建义乌站站房屋面光伏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位于浙江省义乌市后宅街道北站大道333号,项目规划利用新建义乌站屋面约69150平方米,分两个区布置光伏组件。本项目共安装标准容量640Wp单晶硅组件9790块,光伏电站总容量6265.6kWp,选用225kW逆变器22台,组件按照20/25块串联,每串光伏组件接入对应的组串式逆变器,根据站房电力条件分两处汇集后并网接入:A区-设置2500kVA升压变配电装置1套接入新建义乌站3#变电所10kV高压侧,B区-设置2000kVA升压变配电装置2套分别接入新建义乌站1#变电所10kV高压侧、2#变电所10kV高压侧。三个高压并网点须分别配置高压预制舱、并网柜、隔离开关柜、防孤岛装置、有源滤波装置(APF)、远程控制器(RTU)。工程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高压并网”的开发模式。该项目涉及有线调度光纤敷设(具体工程量投标人现场自行踏勘为准),投标人须承诺投标报价中包含调度光纤敷设费用,如实施期间该费用超过投标报价,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装机容量要求不低于6.2656MWp,电站内所有设备运行需求和性能必须满足当地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铁路设备管理单位的系统接入要求,具体如下:
⑴ 项目设计和备案:负责完成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 、施工图设计以及竣工图编制。设计内容涵盖但不限于光伏组件的选型与排布设计、支架系统设计、电气系统设计(包括逆变器、电缆、变压器、并网柜等设备选型及线路设计)、防雷接地设计等,包括相关深化设计(电力接入方案设计及审查、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提出的变更设计等内容)。同时,需对项目现场进行勘察,结合建筑物结构、周边环境等因素,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与可行性。办理属地供电公司的项目并网接入方案报审、并网手续批复工作,以及属地发改部门项目备案等相关事宜。
⑵ 设备和材料采购:负责采购除招标人供应的设备外,项目所需的全部设备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支架、电缆、变压器、预制舱、并网柜、计量设备、监控系统设备、接地材料等。所有设备和材料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满足项目设计要求和电网接入规范。承担设备和材料的运输、装卸、保管、二次倒运等工作,确保设备和材料在交付使用前的质量和完整性。
⑶ 工程施工:负责该项目的全部施工内容,包括屋面或地面基础处理(如屋面防水处理、加固施工,地面硬化等)、光伏组件及支架安装、电气设备安装与调试、电缆敷设、清洗系统安装、接地系统施工、信息系统安装与调试(包括视频监控安装调试、两套能源管理系统数据传输安装调试、调度光纤敷设等)等,以及项目所需各类检测(包括但不仅限于接地、动态抗风揭试验、抗拉拔试验、避雷测试等)。按照国家及行业施工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与协调,包括与项目所在地相关部门、建筑物产权方等的沟通协调,办理施工所需的各类手续。
⑷ 项目调试与试运行:完成设备安装后,负责进行项目的单体调试、分系统调试及整体系统试运行。对光伏电站的发电性能、电气性能、安全性能等进行全面测试和调整,确保项目达到设计要求和并网条件。配合供电公司进行并网验收工作,提供相关测试报告和资料。
⑸ 项目验收与交付:负责组织项目的专项验收(如消防验收、防雷验收、环保验收等)、竣工验收工作,确保项目通过相关部门和招标人的验收。在项目验收合格后,将项目完整地交付给招标人,同时提供项目相关的技术资料、竣工资料、操作手册、维护手册等。
⑹ 培训与售后服务:为招标人的运维人员提供技术培训,使其能够熟练掌握光伏电站的操作、维护和管理技能。在质保期内,负责项目的质量保修和售后服务工作,及时响应并解决项目运行中出现的问题。
2.3 施工总工期: 120 日历天。
2.4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600万元(含税,含两套能源管理系统暂定价67万元)。
2.5 光伏组件及逆变器的采购:招标人提供,逆变器由国铁新能源发展(北京)有限公司负责采购,组件由浙江铁道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须具备下列资质和业绩。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须具备:
⑴ 设计资质要求: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⑵ 施工资质要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2024年1月1日以后铁路营业线施工经验(以竣工验收报告上注明的时间为准,提供相应证明资料),拟投入项目的“四员一长”(安全员、防护员、联络员、带班人员、班组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须提供相应证明)。
⑶ 类似业绩要求:
施工单位具有自2022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报告上注明的时间为准)以后竣工的单体容量在1.5MWp以上分布式光伏项目承包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及属地电网并网检验意见单或并网协议)。
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形成的联合体必须具有铁路客站设计和施工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3.1.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⑴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同时具备有效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担任过自2022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报告上注明的时间为准)以后竣工的单体容量在1.5MWp以上分布式光伏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须同时提供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或在投工程中担任拟派项目经理的,不能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⑵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
⑶ 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须具有2023年1月1日以后铁路营业线施工业绩(以竣工验收报告上注明的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或甲方证明文件以佐证施工负责人业绩),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或在投工程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能以拟派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⑷ 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在本单位近期缴纳社保年限不少于1年(提供相应社保证明)。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人。
3.2.2 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两家。
3.3 投标人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若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的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
3.4 其他:
⑴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⑵ 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需为本单位在职职工(提供相应社保证明)。
⑶ 本项目涉及营业线(邻近)施工,投标人须具有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营业线(邻近)施工账号。
4. 报名时间:2025年12月4日至2025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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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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