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项目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嵊州市片区综合开发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嵊州片区开发项目),项目业主为浙江津嵊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
本次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嵊州市片区综合开发项目经理部。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以上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物资商品混凝土进行公开招标。
2.采购内容
2.1采购内容及包件划分
2.1.1采购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竞谈公告附件1《竞谈物资包件清单》,本次竞谈一包一投。
2.1.2采购方式:采用国内公开竞谈方式。
2.1.2谈判流程:本次谈判服务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嵊州市片区综合开发项目经理部,投标人首次报价开标后,谈判小组初审各单位资质等谈判响应文件,与各单位分别进行二次谈判,二次谈判后供应商做二次报价,谈判小组做资质等响应文件、二次报价等内容复审(复审通过不代表对响应文件存在问题的认可,后续环节发现存在问题仍可追溯,必要时有权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复审结束后,谈判小组对认为有必要进行再次谈判的投标人进行三次谈判,谈判结束后出具推荐入围供应商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结束后由采购人在推荐入围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最终入围供应商,并签订合同。
3.采购依据
本次采购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7)《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区域中心实施办法》(中国铁建物采〔2021〕2号);
(8)《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公司设物〔2021〕419号);
(9)《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公司设物〔2021〕420号);
(10)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供应商产品生产商须具备年产值1000万元(含)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且满足单次连续浇筑方量达1000方以上的生产供应能力。
(3)财务能力: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投标人需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4)质量保证能力:产品必须是符合GB/T 14902-2012《预拌混凝土》及其引用标准的优质产品,在合同执行期间若有新标准发布,新标准自行替代原标准。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2020年至今投标物资同类型项目或国家大中型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一份(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2023 年 1 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谈判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供应商在谈判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被采购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范围内。
(7)其他要求: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谈判物资生产厂家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谈判,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商品混凝土须满足设计图要求,并提供满足要求的保证措施。
(9)送货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三江街道新二路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嵊州市片区综合开发项目经理部工地。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购买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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