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采购人: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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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价(元) |
采购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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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衢州分院实验实训基地和衢州研究院中试实验室建设项目(二期)-充电桩采购项目 |
1批 |
779740 |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五、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在接到采购人指令后 60 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货物的采购、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衢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规定: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技术和售后保障等能力;
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⑸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
⑹具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投标人自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到的行贿判决书为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文件获取: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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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