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FCG******** 项目名称:###市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度车辆保险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市消防救援队伍执勤车辆保险,拟购车辆保险险种为交强险(含车船税)、车损险、司乘(保额10万元)及第三者责任险(保额100万元)。(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有关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有关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仅以此声明函作为评定标准,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无效)。(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提供了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仅以此声明函作为评定标准,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无效)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注:若响应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响应供应商须对以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成交,声明函将随本项目成交公告一并公告,若被发现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的规定》(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依法被核定许可车辆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因保险、银行、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特殊性,允许其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活动****公司授权,分支机构****公司授权范围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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