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黔南州人民医院后勤办公及日杂用品类采购项目B包(营养食品)
预算金额(元):697722.30元
最高限价(元):697722.30元
采购需求:营养食品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一:
标项名称:黔南州人民医院后勤办公及日杂用品类采购项目B包(营养食品)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97722.3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营养食品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1年或采购金额达到预算金额为止,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的合同履约期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采购货物全部由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评标时报价应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代理商投标的需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范围包含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范围包含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为生产厂家投标的需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4.申请人资格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提供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投标供应商为企业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投标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登记证书”;若投标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的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日期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者提供黔南州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一”)】;(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04月(含)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黔南州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一”);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有效证明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黔南州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一”)】;(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黔南州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一”)】;(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单位负责人非同一人,非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二”】;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04日00时00分至 2025年12月11日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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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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