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贵州省血液中心2025年滤白血袋采购项目(三次)
交易项目序列号: P5200002025000EOI
预算金额(元):6500000.00
最高限价(元):标包1:3300000.00,标包2:2700000.00,标包3:50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 A包 滤白血袋1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3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滤白血袋1
备注:
标项2
标项名称: B包 滤白血袋2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7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滤白血袋2
备注:
标项3
标项名称: C包 滤白血袋3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滤白血袋3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包1:详见招标文件,标包2:详见招标文件,标包3: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否
标项2:否
标项3: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是法人的,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四表一附注或三表一附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及注册会计师的证书)或银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可以提供银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 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凭据或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所属期税款为“0”而无缴纳税收凭证的,提供零申报的证明材料);② 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7)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承诺不存在以下述情形:①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③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8)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要求,根据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是否被联合惩戒”信息,投标人如被联合惩戒,则取消其投标资格。(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不是联合体投标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标项2: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是法人的,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四表一附注或三表一附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及注册会计师的证书)或银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可以提供银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 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凭据或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所属期税款为“0”而无缴纳税收凭证的,提供零申报的证明材料);② 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7)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承诺不存在以下述情形:①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③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8)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要求,根据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是否被联合惩戒”信息,投标人如被联合惩戒,则取消其投标资格。(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不是联合体投标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标项3: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是法人的,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四表一附注或三表一附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及注册会计师的证书)或银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可以提供银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 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凭据或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所属期税款为“0”而无缴纳税收凭证的,提供零申报的证明材料);② 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7)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承诺不存在以下述情形:①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③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8)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要求,根据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是否被联合惩戒”信息,投标人如被联合惩戒,则取消其投标资格。(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不是联合体投标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人为制造商,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标项2:
投标人为制造商,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标项3:
投标人为制造商,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05日 至 2025年12月11日 ,每天上午00:00至11:59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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