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涪陵区公安局看守所、拘戒所、新区所等单位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涪陵区公安局看守所、拘戒所、新区所等单位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04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FLQ25C******** 采购执行编号:涪招采G2025-19号 项目名称:****局看守所、拘戒所、新区所等单位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593,********元 最高限价:4,593,********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局看守所、拘戒所、新区所等单位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4,593,********元 2 年 (一)物业管理中心服务(二)安保服务(三)设施设备维护维修管理服务(四)保洁、绿化服务(五) 食堂管理(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七)其他 最高限价总计:4,593,********元 合同履行期限:2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80%及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1.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投标人若为大型企业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80%及以上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将合同总份额的48%及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具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3.投标人若为中型企业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48%及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提供自身和所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其服务承接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其服务承接商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来源:项目来源
会员登录

商务vip 6800/年 更多优惠

客服电话:010-88938205

  • 发布公告:发布专线--135 2255 3979
  • 找回密码:找回专线--135 2255 6159
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15010770853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程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