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现代产业孵化综合实验实训平台新材料技术开发与孵化基地磷基新能源电池综合研发平台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序列号:/
预算金额(元):49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490000.00元
采购需求: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现代产业孵化综合实验实训平台新材料技术开发与孵化基地磷基新能源电池综合研发平台设备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数 量:1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采购需求。
交货期:双方合同签订之次日起,产品2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和人员培训。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所属行业为:制造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财库【2020】46号文件所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证明出具日期: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出时间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任意时间节点)(提供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原件)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含)至今任意1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证明文件)(提供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自行书面声明,格式附后);(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特殊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05日至2025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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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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