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辽宁交投艾特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工作站等设备采购项目(第3次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采购人为辽宁交投艾特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辽宁交投艾特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摄像机等设备选取供应商。
2.2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内容如下:
2.3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7个标段,本次采购第6标段。
2.4供货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2.5供货地点
辽宁省沈阳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供应商必须是独立法人机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
3.1.2财务要求:无。
3.1.3业绩要求:供应商供应同类产品近三年(2022年12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内累计成功应用的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下表中“业绩金额”。
注:供应商提供的合同中包含的除以上产品外的其他产品不计入评审产品的供货金额中;以上业绩中产品的品牌应为供应商为本次采购提供的品牌,可以为所选用品牌厂商直接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后供货的业绩,也可以为该品牌授权的任一代理商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后供货的业绩。
3.1.4主要人员要求:无。
3.1.5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2022年12月1日至今)发生过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2022年12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6其他要求:供应商应为关键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供应商为关键设备的代理商还须具有所参与标段对应关键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第6标段响应,每个供应商允许成交第6标段。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
3.5其他:满足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2.12的规定。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响应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2月5日00时00分至2025年12月8日23时59分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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