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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04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乡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HNJY-2025-1127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预算(最高限价):48.5万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范围:按照国家、河南省“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形势、规划编制要求,结合新乡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编制并提交《新乡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指导新乡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详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5.2 服务地点:新乡市;
    5.3 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定,质量要求达到合格;
    5.4 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包;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0日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根据 《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3.3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7〕141 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4〕68 号),除提供声明函外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时间: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11 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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