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BNZC2025-C3-********-YNHW-0034 项目名称#****局交通管理大队司法鉴定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120 最高限价(万元):120 采购需求:(1)车辆技术鉴定、(2)车速鉴定、(3)伤情鉴定、(4)尸体检验鉴定、(5)法医毒物鉴定、(6)驾乘关系鉴定、(7)痕迹、微量物证鉴定、(8)DNA鉴定、###路鉴定(弯道半径、坡度等)、(10)事故成因鉴定、事故形态分析、(11)文书鉴定、(12)财产损失评估、(13)车辆定性(属于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14)指纹鉴定、(15)精神病鉴定、(16)车辆痕迹鉴定、(17)图像、视频鉴定、(18)致伤物鉴定、(19)其他涉及公安交管业务工作鉴定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19〕5号)等文件精神,本项目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部分评审。小微企业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的具体评分标准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供应商提供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证明材料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1#****局交通管理大队司法鉴定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鉴定许可证,业务范围至少包含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毒物鉴定、痕迹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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