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通州湾2×100万千瓦煤电项目位于南通港通州湾港区通州湾作业区一港池东侧北部陆域。码头位于项目范围最西端,是电厂燃料设施区的一部分,利用一港池东侧北端港口岸线。建设1座5万吨码头,设计年通过能力610万t。
本工程为通州湾2×100万千瓦煤电项目配套码头的港池疏浚工程。本工程为华能码头船舶回旋水域疏浚工程。回旋水域直径按照1.5倍5万DWT散货船设计船长控制,直径为335m,疏浚设计底高程-11.7m。本工程港池范围总疏浚工程量为157.543万m3(含超挖工程量和施工期回淤),采用的疏浚方式为挖吹,绞吸挖泥船在回旋水域区域挖泥,通过输泥管线将泥土吹填至蓝海新材料项目西侧区域,排距约18km。
2.2招标范围与内容:
2.2.1本项目共设1个标段,为TGF-HNSJ-SG标段。招标内容与范围包括疏浚工程及相关临时工程的施工、勘测、监测、验收,开工前各项合规手续的办理(含水上水下施工许可)等内容。施工船进出水道的清淤工作由本标段投标人在投标时充分考虑。
2.2.2疏浚工程量
疏浚工程量:根据2025年10月工程区域水下地形测图,本工程水域段疏浚断面方量约为144.888万m3,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
泥土处理:本工程安排的纳泥区为蓝海新材料项目西侧区域,疏浚区距离纳泥区路由距离约18km;吹填管道的布置(包括浮管、岸管、水下管、接力泵等)的布置及距离由投标人结合现场条件,自行考虑。
2.3计划工期:总工期为3个月。开工时间以发包人指令为准。
2.4质量要求:交工质量核验合格。
2.5安全目标:安全生产无责任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条件:
a.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b.具有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c.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投标报表表1中的信息为准);
【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生成的投标报表(以下简称投标报表)“表1”中的信息为准】
(2)业绩要求:
自2014年1月1日起(以投标报表“表5”中交/竣工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完成过单个合同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5万吨级及以上航道疏浚工程的施工项目(投标报表“表5”中必须明确反映上述业绩的所有信息内容,或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填报补充材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信誉要求: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期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施工单位)中被评为C级或以上级别;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a.项目经理: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投标报表“表3”中的信息为准)。
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注册编号的数字编码是16位)。本项目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更换好电子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将项目经理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信息完成备案。
b.项目总工: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以投标报表“表3”中的信息为准)。
c.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无在岗项目是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后可以到岗的任职承诺书。
d.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须为投标人正式职工,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三个月(2025年7月~2025年9月或2025年8月~2025年10月或2025年9月~2025年11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若存在以下情形的,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企业,社会保险由事业单位缴纳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委任的上述人员的身份所在事业单位或其上级主管单位、国资委、人社部门、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等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其身份所在事业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扫描件,所提供证明材料不完整或无法证明其委托的的上述人员的身份来源的,投标将被否决。
(5)其他人员要求:
项目副经理(船机)1人:具有船舶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项目安全负责人1人:具有有效期内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
港航工程师2人: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或水运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测量工程师1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专职安全生产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专职安全员数量须满足《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人员,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三个月(2025年7月~2025年9月或2025年8月~2025年10月或2025年9月~2025年11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主要设备要求:
投标人需至少投入1艘自有的绞吸船。
◆投入的绞吸船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单艘绞吸船生产能力不低于3500m3/h且装机总功率不小于13000kW。绞吸船的生产能力和装机总功率(功率计算到整数,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以中国船级社(或其下属机构)或中国船检局(或其下属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②投标人自有。
注:自有指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中船舶所有权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或与其全资子企业名称完全一致,此种情况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以证明投标人持有其全资子企业100%的股权)。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9:30,解密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9:30至10:30。
2.1项目概况:
通州湾2×100万千瓦煤电项目位于南通港通州湾港区通州湾作业区一港池东侧北部陆域。码头位于项目范围最西端,是电厂燃料设施区的一部分,利用一港池东侧北端港口岸线。建设1座5万吨码头,设计年通过能力610万t。
本工程为通州湾2×100万千瓦煤电项目配套码头的港池疏浚工程。本工程为华能码头船舶回旋水域疏浚工程。回旋水域直径按照1.5倍5万DWT散货船设计船长控制,直径为335m,疏浚设计底高程-11.7m。本工程港池范围总疏浚工程量为157.543万m3(含超挖工程量和施工期回淤),采用的疏浚方式为挖吹,绞吸挖泥船在回旋水域区域挖泥,通过输泥管线将泥土吹填至蓝海新材料项目西侧区域,排距约18km。
2.2招标范围与内容:
2.2.1本项目共设1个标段,为TGF-HNSJ-SG标段。招标内容与范围包括疏浚工程及相关临时工程的施工、勘测、监测、验收,开工前各项合规手续的办理(含水上水下施工许可)等内容。施工船进出水道的清淤工作由本标段投标人在投标时充分考虑。
2.2.2疏浚工程量
疏浚工程量:根据2025年10月工程区域水下地形测图,本工程水域段疏浚断面方量约为144.888万m3,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
泥土处理:本工程安排的纳泥区为蓝海新材料项目西侧区域,疏浚区距离纳泥区路由距离约18km;吹填管道的布置(包括浮管、岸管、水下管、接力泵等)的布置及距离由投标人结合现场条件,自行考虑。
2.3计划工期:总工期为3个月。开工时间以发包人指令为准。
2.4质量要求:交工质量核验合格。
2.5安全目标:安全生产无责任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条件:
a.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b.具有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c.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投标报表表1中的信息为准);
【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生成的投标报表(以下简称投标报表)“表1”中的信息为准】
(2)业绩要求:
自2014年1月1日起(以投标报表“表5”中交/竣工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完成过单个合同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5万吨级及以上航道疏浚工程的施工项目(投标报表“表5”中必须明确反映上述业绩的所有信息内容,或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填报补充材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信誉要求: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期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施工单位)中被评为C级或以上级别;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a.项目经理: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投标报表“表3”中的信息为准)。
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注册编号的数字编码是16位)。本项目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更换好电子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将项目经理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信息完成备案。
b.项目总工: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以投标报表“表3”中的信息为准)。
c.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无在岗项目是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后可以到岗的任职承诺书。
d.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须为投标人正式职工,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三个月(2025年7月~2025年9月或2025年8月~2025年10月或2025年9月~2025年11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若存在以下情形的,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企业,社会保险由事业单位缴纳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委任的上述人员的身份所在事业单位或其上级主管单位、国资委、人社部门、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等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其身份所在事业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扫描件,所提供证明材料不完整或无法证明其委托的的上述人员的身份来源的,投标将被否决。
(5)其他人员要求:
项目副经理(船机)1人:具有船舶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项目安全负责人1人:具有有效期内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
港航工程师2人: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或水运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测量工程师1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专职安全生产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专职安全员数量须满足《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人员,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三个月(2025年7月~2025年9月或2025年8月~2025年10月或2025年9月~2025年11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主要设备要求:
投标人需至少投入1艘自有的绞吸船。
◆投入的绞吸船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单艘绞吸船生产能力不低于3500m3/h且装机总功率不小于13000kW。绞吸船的生产能力和装机总功率(功率计算到整数,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以中国船级社(或其下属机构)或中国船检局(或其下属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②投标人自有。
注:自有指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中船舶所有权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或与其全资子企业名称完全一致,此种情况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以证明投标人持有其全资子企业100%的股权)。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9:30,解密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9:30至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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