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天门市“天门新区”起步区道路工程一期项目--东环路(汇侨大道以南)EPC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天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代码:2504-429006-04-01-469526)(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门市国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天门市国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天门市“天门新区”内。
建设规模:本项目投资估算约3998.08万元。建设内容包括东环路,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改造范围为北起汇侨大道,南至创业大道交叉口以南。路线全长约1172m,主路设计车速为60km/h,辅路设计车速40km/h,汇侨大道至创业大道段(不含桥梁段)红线宽70m,其余段红线宽度60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梁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配合验收、移交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负责协助配合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开工、施工过程及验收交付,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合格。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6年1月。
合同估算价:3998.08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
3.2拟派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任职于本单位。
3.3拟派施工负责人(即施工项目经理,可由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任)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于本单位,取得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4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均在有效期内。若为联合体投标,则只需施工单位提供。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2023年、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6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3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⑧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7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8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若联合体投标的,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明确)。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②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③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分工职责范围的履约能力。
3.9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5年12月4日17时至2025年12月9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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